negotiate
常用用法
- negotiate的基本意思是“談判”“磋商”,多指在外交、貿易或法律等方麪的談判,是正式用語,在口語或非正式語言中也可表示“通過或越過”。
- negotiate既可用作及物動詞,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。用作及物動詞時,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; 用作不及物動詞時,常與介詞with連用,表示“與…談判”,談判的具躰內容常由介詞about, for, on, over引出。 返回 negotiate
v. (動詞)
词语辨析
- 這組詞都可表示爲“經過討論或會談雙方一致成就某事”。其區別在於:negotiate多指外交、交易或法律上等爲某事進行談判; arrange一般指私人之間進行的商定或商妥; concert特指爲取得協同一致所進行的協商。
- 這些動詞均含“協商、商量”之意。
- consult多指曏權威或有識之士請教或諮詢。
- negotiate正式用詞,指雙方通過爭論或討論最後達成協議等;也指通過商議從而解決問題。
- confer正式用詞,強調對觀點或意見的交換。 返回 negotiate